保定市阜平县一女子捡到手机后,不想归还失主,且心起贪念,将失主手机支付宝账户内的2600元余额盗刷,之后还通过支付宝贷款4万元,并将其中3万元转入个人银行帐户。2019年4月17日,保定市阜平县公安局成功侦破该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耿某。
2019年4月15日上午,该局城关刑警中队接县城赵女士报警,称其前些天手机和身份证一起遗失,等发现后拨打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无奈之下补办了手机卡换了新手机,但当几天后登录支付宝时,发现里面的余额为零,只留下数十条消费记录,同时还收到了支付宝贷款4万元的提示信息,这下赵女士坐不住了,赶紧到公安机关来报案。民警一面安抚赵女士的情绪,一面及时对案件立案侦查,通过查看其支付宝的消费记录,并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耿某,后在家中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耿某前些天在县城一超市的停车场捡到一部手机,后见手机没有设置密码,便打开查看了其中的支付宝,发现里面有2600元余额,于是心里便起了贪念,用捡来的手机通过支付宝相继购买了大量生活用品,同时还利用手机失主的身份证信息,通过支付宝贷款平台贷款4万元,并将其中的3万元转入个人银行帐户。
目前,犯罪嫌疑人耿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示:发现手机丢失后,要第一时间将手机卡和绑定的银行卡进行挂失,冻结手机银行、支付宝账号,并更改各类社交软件密码。同时,智能手机最好设置屏幕锁,尽量取消支付平台中的免密支付功能,以免手机丢失产生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