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再小,对当事人来说也是大事,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一生之中也许是唯一的一次,群众满不满意往往就体现在不起眼的小案之中。
阜平镇楼房村位于阜平县城西南14公里的深山坳中,道路崎岖,弯多坡陡,交通相对不便。该村村民于某章与于某刚系同村村民,因借贷发生纠纷,诉至阜平县人民法院。二人借贷关系持续近十几年,截止2016年累计标的额10000元,在当今属绝对的小案。案件受理后,经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同村同族关系,原告年近七十,其老伴患脑血栓长期用药,被告多年无正常收入,欠外债30余万元,还伺候年迈的老人。双方均有较为特殊情况,一方急需用线,另一方无钱支付。庭审后,经调解未能达成协议。
作为案件主审法官,案件调解不成完全可以直接裁判,但考虑到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办案法官没有放弃调解希望,而是立即启动了案件联调机制,积极同基层组织取得联系,经反复沟通,最终了解到双方都还有让步调解的可能。
6月9日上午,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让双方少跑腿,案件主办人王新发迎着淅淅沥沥的细雨,驱车赶到当事人的驻地楼房村,同时邀请村两委干部共同参加案件调解。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为主审法官和村两委干部冒雨亲自到村里办案的真情所打动,终于放下姿态,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于某刚一时凑不到钱,前来了解情况的被告哥哥看到调解的情况,当场表示为其弟弟先行垫付所有借款。一场持续近二十年的借贷纠纷在法官和村干部的见证下全部履行完毕。
案件结束了,双方悬着的心也彻底放下了。村支部书记李喜红对阜平县人民法院干警冒雨深入基层为村民解忧办事表示再三感谢,感叹道,阜平县人民法院在司法服务,司法为民方面真正做到了极致!近年来,阜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终极标准,小事不懈怠,大事不慌乱,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把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做到百姓家中,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最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法律的温度,更感受教育整顿带来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