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3日,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刘胜玉等一行3人驱车十多公里来到被告居住地,巡回审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在史家寨乡居民小区,一个简易法庭迅速搭建完成,窗外悬挂的国徽,神圣庄严,熠熠生辉,“阜平法院巡回法庭”八个大字格外耀眼,彰显着法律的庄严和司法的温度。
事情起源于一起看似平常的离婚案件,在给被告马某送达法律文书时,发现被告马某因自小小儿麻痹行动极其不便,结合被告马某的身体状况,主审法官刘胜玉决定在被告家中巡回开庭。
一件小柜、两张小方桌、几个小马扎、两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甚至砖头都用上了。审判员依法向当事人宣读了权利与义务,宣布法庭纪律。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举证、质证及辩论。法庭设施虽然简易,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效果极佳。
一些村民听说法官在小区现场开庭审理案件,老早就在审判区外围或坐或站,听的格外认真,没有人声噪杂。庭审结束后,法官借此机会向围观的村民们讲解家庭和睦的重要性,向他们宣讲婚姻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对村民们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村民们纷纷表示,法官把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既方便了当事人,也给我们现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这种人性化办案方式,值得点赞。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阜平县人民法院一手抓队伍教育整顿,一手抓业务审判,聚焦为民“办实事”,努力将教育整顿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践成果,始终坚持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巡回法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庭,这种方式既打通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让庭审更加贴近群众,通过庭审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司法,起到了“审理一案、影响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