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施行。新《行政处罚法》深入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在行政处罚的概念、种类、法制审核范围均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新增了首违不罚制度等,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义十分重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新法的理解和适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月9日上午,阜平县司法局组织举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5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葛江涛做会前动员,就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性做了阐述,同时希望参训人员珍惜机会,集中精力,认真学习,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培训特邀河北大学法学院李芹博士授课,李芹老师用两个半个小时的时间,围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背景,在界定处罚概念和完善处罚种类、行政处罚权的集中和下沉以及明确法制审核和听证程序等方面深刻解读了新《行政处罚法》的变化,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导出法规内涵、运用要点等,既有理论的提升,又有实践的指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加了执法人员对新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准确把握了对依法行政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今后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新的方向。
最后,司法局局长郄新国强调要以此次专题培训为契机,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把理论结合于实践,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使行政执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