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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民生案件无小事,让农民工不再担“薪”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年12月22日     点击:

阜平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五宗劳务合同纠纷,为五名农民工拿回拖欠已久的4.704万元工资,五名农民工将一面写有“为民工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法院,为执行法官点“赞”。

胡某某、杨某某等五位农民工将贾某某诉至阜平县人民法院,要求贾某某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阜平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案件审理过程中,经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21年6月25日,阜平县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但贾某某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胡某某等五名农民工向阜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1年11月9日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耿璟、李国田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等进行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均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多次调解,被执行人同意于2021年12月15日给付五名农民工工资。到期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不上,家里也找不到人,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将情况向阜平县人民法院领导汇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并提出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对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快立、快执、快放,对这种长期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执行法官决定对贾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021年12月16日早上7点,从被执行人家里依法拘传到法院,同时积极做贾某某亲属的思想工作,为其释法析理,讲明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2021年12月16日10点左右,贾某某哥哥主动缴纳了执行款4.704万元及执行费。五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岁末年关,阜平县人民法院主动将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起来,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以实际行动保障民生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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