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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司法局全方位宣传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年04月10日     点击:

阜平县司法局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防范和扫除黑恶势力的强大舆论声势。

一是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3月底,县法宣办组织相关部门在大型广场举办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乡镇结合本地集市庙会多情况,县直部门结合包村工作实际,同“文化科技三下乡活动”结合起来,开展灵活多样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开展“法律九进”宣传活动。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组织广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骨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踊跃检举和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是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县电视台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相关信息,为政法部门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提供平台。通过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手机信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广泛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信息。

五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县城区滨河公园及各乡镇广场(公园)内设立永久性标语和宣传牌,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六是开展户外宣传。充分利用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医院、市场、街道、车站、公交车、出租车车体、候车室(亭)、交通护栏、建筑物墙体、围挡(围墙)、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灯箱、条幅、橱窗等载体张贴悬挂(滚动播放)宣传扫黑除恶标语,做到随处可见。

七是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援助活动,解决群众法律疑难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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