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平县公安局经深入工作,抓获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安某。
2018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安某因手头紧张向刘某(男,34岁,山西省灵丘县人)借款1000元,安某将钱挥霍后,刘某多次向其索要未果。2018年3月30日,二人在王林口镇马驹石村相遇,因借钱纠纷发生口角,安某将刘某打伤后潜逃,经保定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8年5月7日,阜平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调查。经过调查走访,办案民警获取安某的联系方式后,经工作在其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安某对以上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