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公安局加大学校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保卫责任制。一是继续完善由派出所长兼任中小学校综治副校长、由责任区民警兼任中小学生法制辅导员制度,抓实、抓牢治安防范、交通法规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法治观念、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二是责任区民警负责指导学校制定完善各种火灾、爆炸、地震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和逃生训练,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防自救的能力。三是督促教育部门积极落实学校安全措施,明确安全保卫责任,对因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