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平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六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4月,原告甄某某等6人到被告封某某所承包工程的建筑工地务工,完工后尚有95490元工资款未结清。原告甄某某等6人多次催讨,而被告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后原告甄某某等6人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至县信访局。经信访局协调,封某某出具了同意支付工资款的书面材料,并由工程承包人河北某建筑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此后,封某某一直未向6名农民工支付工资。原告甄某某等6人将封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诉至法院后,因被告封某某拒不到庭应诉,调解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张玉明在认真审查原告所提交的证据后,迅速和担保人河北某建筑公司取得联系。经耐心细致的工作,担保人河北某建筑公司同意向甄某某等6人支付工资款,然后再向封某某追偿。2022年2月24日,甄某某等6人与担保人河北某建筑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河北某建筑公司于2022年6月底前将全部工资款支付给原告。甄某某等6人撤回对被告封某某的起诉。同日,甄某某等6人与河北某建筑公司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至此,原告甄某某等6人与被告封某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阜平法院民事审判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快调、快审,用实际行动为农民工撑起“护薪伞”。“我们要充分借鉴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努力打造阜平法院审判工作中的深圳速度和上海经验。”张玉明对深表谢意的各方当事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