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县信访秩序,阜平县公安局严格依法对各类违法上访行为实施严厉打击,依法刑事拘留一名违法信访人员。
自2019年以来,刘某明以某单位拖欠其母亲上班期间工资为由,多次到北京、石家庄违法上访,以访施压、要挟有关部门。其行为严重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2月25日,阜平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刘某明刑事拘留。目前,刘某明被羁押于阜平县看守所。
信访人一定要严格遵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理性表达、依法依规有序反映合理诉求。任何公民都不能把个人目的凌驾于法律之上,跨越法律底线,我行我素、肆意妄为,采取非法行为和过激行为反映诉求只会适得其反,终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