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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民间借贷起纠纷 悉心调解促和谐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年03月01日     点击:

阜平县人民法院东下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赵某与被告刘某系东下关村村民,2017年5月,刘某因其做生意需要流动资金周转,向赵某借款,双方在借条上约定了借款利息及还款时间。借款到期后,经赵某多次催讨,刘某均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赵某向东下关法庭起诉,要求刘某按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东下关法庭杨国军庭长在向刘某送达应诉材料时了解到,刘某有还款意愿但目前资金紧张,双方之前虽然就还款事项有过协商,但因分歧较大导致协商无果。考虑到二人都是同村居住的邻居,秉承着案结事了的原则,杨庭长在征求了双方的意见后,决定进行庭前调解,希望双方都能够做出适当让步,力求和平解决纠纷。调解过程中,刘某称现在经济困难不能一次性给付原告赵某借款,只能分期偿还原告借款,通过杨庭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释法明理,原告赵某同意刘某分期偿还借款的调解意见,且主动放弃借款利息,并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最终,在杨庭长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成功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刘某在签订调解协议后,当场向原告赵某偿还了借款。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阜平县人民法院东下关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工作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动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案效果,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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