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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人民院司法为民将18起劳务合同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年05月26日     点击:

近日,以王某某为首的十八名农民工冒着倾盆大雨,给阜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送来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司法为民”的锦旗,以表达对办案法官不惧艰难,全心全意为他们追讨工资的感激之情。

2020年,王某某等十八人到李某的工厂务工,因李某未能及时给付王某某等人工资,十分焦急,历经多次协商,李某才给王某某等人出具了欠条,约定两个月内给付所欠工资。春节过后,两个月的期限也早已过期,李某仍未兑现承诺。期间,虽经王某某十八人多次催要,但李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王某某等人听说李某的工厂就要倒闭,一年的血汗就要付之东流,更是心急如焚,思想波动很大,不稳定因素急剧攀升。无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王某某找到阜平县人民法院。面对当事人的困境,民庭副庭长刘兴国和法官助理仇利媛、卢珊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利用诉前调解程序,立即多方调查了解情况,三次利用休息时间到李某工厂对李某做思想工作,庭长董玉平和副庭长张玉明也利用私人关系,多方联动,找到当地村干部帮忙,在民庭同志们的法律宣传和耐心说服下,经多方悉心调解,在人情和法律的感召下,李某终于同意给付拖欠王某某等十八人的工资,并在仇利媛、卢珊等法官助理的协助下,全额将10万元工资支付完毕,圆满解决了18起劳务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调解结束后,民庭法官以此案为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给所有当事人一并宣讲了有关法律知识,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也让大家在纠纷中掌握了如何有效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也深情的说“感谢法官同志们给我的帮助,让我懂得了守法诚信”。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是阜平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的基本要求,也是当前政法教育整顿效果的具体体现。注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是阜平县人民法院的追求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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