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在收到了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转给他申请的两件案件的13.5万元执行款后,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本来我以为自己是个外地人,来阜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这两件案件没个一年半载的不会有结果,没想到才不到一个星期时间,两件案件就已全部执行到位了,真是太感谢阜平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了!”
张某系保定市曲阳县人,2013年来阜平做生意时分别借给乔某5万元,周某6万元,后张某多年催要,乔某、周某一直未还,张某向阜平县人民法院起诉。2020年9月阜平法院判决乔某偿付张某借款本息7.5万元,调解周某偿付张某借款6万元,判决和调解生效后,乔某和周某仍未履行判决义务。2021年5月8日,张某偶然得知,乔某有一笔安置款即将到位,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时正遇周末,阜平法院立案庭针对该案的特殊情况,快捷立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长顾东光亲自调度,执行法官常贵民和执行助理杨昆中午不休息,认真排查分析张某提供的执行线索,制作执行裁定等相关法律文书,及时对乔某的银行存款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同时,坚持双休日不休息,通过网络查控,及时对周某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采取了查封措施,由于执行措施及时有力,促使张某、周某自动履行了还款义务,两件案件不到一周时间即全部执行完毕。
张某觉得自己是个外地人,他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阜平县人民法院打官司的,但阜平法院法官们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让他亲身感受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革命老区阜平法院得到了平等的保护。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阜平县人民法院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弘扬老区亲民便民司法传统,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规范、文明、快捷执行理念,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