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案件当事人张某某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容,33万元案款终于在下班前汇入了自己的账户,纠结已久的心终于放在了肚里。
张某某就职于北京某公司,因感情不和于2021年3月17日向阜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有重大过错,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均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矛盾突出,存在较大隐患。期间经阜平县东下关法庭办案人员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与当事人沟通,双方矛盾终于有所缓和。
2021年5月28日上午11时,在办案法官艰苦努力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被告需一次性给付原告33万元现款。原告已在家中逗留数天,北京公司不断催促其即日返京,为此原告张某某心急火燎。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时至周五,因被告的存款被法院冻结,能否顺利解冻,关系原告能否拿到现款顺利返京。庭长杨国军带领助理、书记员,一边制作法律文书,一边联系被告存款的银行,当日下午2点30分,在协调执行部门办理解封手续后,终于站到了银行的柜台前,双方当事人已焦急等在大堂。在办案法官杨国军的见证下,被告从银行支取33万元现款,汇入了原告的账户。案件圆满解决,已是下午四点多钟,原告终于踏上了返京的班车。
又一起案件彻底化解了!杨国军一行摸着咕咕直叫的肚子,开心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