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平县人民法院东下关法庭受理的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通过视频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郭某与耿某于2021年9月16日经阜平县人民法院调解,耿某同意在调解当日返还郭某4万元牌照租赁费,郭某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
2014年11月3日,郭某与耿某签订《牌照租赁协议》,协议约定耿某将拥有的车牌号京QS5H92出租给郭某使用,出租金额5.5万元,出租期限14年,自2014年11月2日至2028年5月22日,郭某于2014年11月2日给付耿某5.5万元。2020年8月,耿某将车牌收回用在了自己车上,郭某找到耿某,双方协商不成遂产生纠纷。
阜平县东下关法庭庭长杨国军在收到案件后,首先对案情作了详细的了解,了解到原告郭某户籍在内蒙古,其代理律师在北京,考虑到被告及代理人来阜平县人民法院出庭存在困难,杨国军庭长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并通过电话及视频的方式作了多个询问笔录和调解笔录。杨国军庭长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耐心的劝说被告耿某与原告郭某和解,为方便双方当事人,杨庭长通过视频方式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0天时间,用最短的时间使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