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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人民法院 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执行法官用心巧执行 受伤农民工拿到赔偿金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年09月30日     点击:

近日,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妥善执结一起劳动仲裁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梁某将一面写有“人民法院为人民,强制执行解民忧”的锦旗送到阜平县人民


法院表示感谢。

2020年11月26日,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出具阜劳人仲案【2020】1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江苏某公司共支付申请人梁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等共计253359.25元,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江苏某公司未履行义务,梁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李国田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等进行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均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李国田为了帮助农民工拿到赔偿金,主动出击,多方调查、打听被执行人的财产或债权信息(线索),经了解被执行人承包阜平某公司工程,如果其工程款还未结算完毕,这将是执行该案的突破口。但阜平某公司并不配合执行,强调工程款已结算完毕,但未提交结算清单。执行法官冻结了阜平某公司的账户存款257059.25元(包含执行费3700元)。后阜平某公司提出了执行异议,因未提交工程结算清单被驳回,后阜平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执行法官划拨了阜平某公司账户存款257059.25元,一起涉及农民工生活急需的赔偿金案件得以圆满执结。“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开展以来,阜平县人民法院自觉将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到工作中,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解民忧谋福祉,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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