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秦金岭同志和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行到阜平县司法局督导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郄新国同志、主管副局长张国利同志和社区矫正管理股股长王照平同志全程陪同。
督导组听取了司法局对社矫对象监管情况的整体汇报,查阅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解矫、个人档案等资料,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最后,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郄新国同志表示,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社矫工作,做到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确保社区社矫对象不脱管漏管、顺利解矫,融入社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