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平县人民法院东下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郝某收到调解书后,激动地说道:“感谢杨庭长这么耐心做工作,让我拿到了拖欠8年的工资。”
2014年,原告郝某在被告顾某承包的位于阜平县阜平镇木匠口村的工地从事挖掘机驾驶工作,工程完工后被告顾某与原告郝某对工资没有全部结算,后经原告郝某索要,被告顾某于2015年6月8日给原告郝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被告顾某欠原告郝某工资1万余元。经原告郝某多次催要,被告顾某仍欠部分工资未给付原告郝某,原告诉至法院。
因案件标的较小,东下关法庭受理后,杨法官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向被告释法明理,耐心劝说被告顾某履行承诺,支付原告郝某剩余工资款。在杨国军法官的多次努力下,原告郝某与被告顾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长达8年的劳务纠纷,从立案到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仅用三天时间,杨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称赞。
东下关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司法理念,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处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用最短的时间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为民服务观念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