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阜平县政法委在县文化活动中心二楼人大会议室召开2021-2022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表彰大会,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宣传部、执法局、电视台和司法局主管领导;王林口镇和北果园镇党委领导,派出所长;老区义警协会负责人;2021年度和2022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2021年度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刘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表彰的决定》以及2022年度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刘刚等6人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表彰的决定》和《关于对贾士朝等10人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表彰的决定》,并向2021年度和2022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与会领导结合工作职责分别进行发言,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学青进行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十四五”规划已经全面启动,乡村振兴正在强力推进,全县见义勇为事业也得到蓬勃发展。今天隆重的表彰2021年度阜平县人民政府授予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刘杰,2022年度阜平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刘刚等6人和贾士朝等10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只是一名普通群众,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他们的事迹家喻户晓,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他们的事迹社会反响强烈,这主要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见义勇为协会的鼎力支持。
会议强调:2016年以来,全县先后有37名同志荣获县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共发放见义勇为奖金27万元。执法局张建华等四人救火群体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被省政府授予“第十三届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群体”;法院常贵民被省政府授予“第九届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平阳镇林合成被市政府授予“保定市见义勇为模范”,被省政府授予“第十三届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虽然他们只是一名普通群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履职尽责,但是当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他们能够置个人生死于度外,在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他们怀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为构建和谐社会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时代的正义之歌。
会议要求:全县上下携起手来,秉持正义,弘扬正气,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积极投身见义勇为事业,为全县乡村振兴大局助力,为平安阜平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