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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田间 地头查案情,实地勘验解纠纷

作者:孟建军     来源:阜平县人民法院     日期:2022年07月29日     点击:1053

2022年7月8日,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法官刘胜玉带领助理,来到阜平县城南庄镇某村山坡地头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引发的民事纠纷。

2022年6月10日,原告某肉鸡饲养公司以被告韩某私自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流转给他人进行荒山治理为由诉至本院。在审理过程中,虽然原告提交了承包经营荒山的四至范围等相关证据,但仅根据书面证据仍无法还原现场实际情况。为了全面了解案情、查明案件事实、定纷止争,办案人员邀请荒山治理方负责人与原、被告双方一道前往争议土地现场,深入争议场地进行实地勘察,寻找化解矛盾突破口。

在原、被告及荒山治理负责人共同参与、指认下,法庭了解了双方的土地四至范围,询问双方的争议焦点并在现场拍照取证,经荒山治理负责人解释征地范围和流程,城关法庭法官依据事实耐心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让双方当事人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于中午时分,成功调解案件,化解了矛盾,原告当即决定撤回起诉。

该案的成功调解,得益于办案法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宗旨,以及处理涉土地纠纷案件的谨慎态度,通过实地勘验、调解,疏通了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实现了案结事了,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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