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随机抽取15件今年上半年办结的重点案件进行评查。
“在评查卷宗环节,我们感受到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卷装订规范,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阜平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张文雷说,“此次评查活动,让我们对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为更好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评查活动开始前,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本次案件评查方案、程序、内容、标准等相关要求,并介绍了“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内容和适用条件,明确了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及标准,还宣读了《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及相关计分标准》。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金岭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近年该院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相关情况。随后,人民监督员对照《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从案件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办案效果等方面对随机抽选的15件刑事检察案卷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查。
人民监督员对阜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监督,敢于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的自信与担当表示肯定,同时也就卷宗材料中发现的法律文书中相关人员签字不规范、文书用语不严谨、审查报告排版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表》和《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意见建议》。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建议,该院表示虚心接受并及时整改到位,并接受再次监督。
聚焦坚持人民至上,保证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开展,对提升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有很强的助推作用。今后,该院将继续探索有利于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的诸多渠道,提升办案透明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